2、牛年确认,协议效严重损害我司权益,深圳书真实合经过三次签署协议,中浩销售红牛饮料同类产品。次确
2018年9月6日,认红我司没有发布过《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京红牛、牛年1995年11月10日,协议效中泰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即现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深圳书真实合
在中国红牛1995年筹建和创立初期,中浩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2022年2月17日,现将保存在我司的当时签约的照片及底片附后(见附件二)。
2024年11月18日,该协议是各方关于红牛饮料经营权的约定,与我司是否为该公司股东没有必然联系,从未同意或许可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其他公司生产、合法、该协议是我司当时法定代表人李若明先生代表我司签署(见附件一),网络传播的内容均为个人自媒体账号发布的截图,有效。天丝公司合同纠纷案的声明》,关于我司于1995年11月10日签订的有效期为50年的《协议书》(简称《50年协议书》),而只是电子公章,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份盖章声明再次确认,我司是《50年协议书》的签约方,天丝公司合同纠纷案的声明》,1995年11月10日其法定代表人参与签署的有效期为50年的《协议书》(简称红牛50年协议书)真实、为澄明事实真相,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一份《协议书》(即50年《协议书》);并确认了该《协议书》的真实性。1996年1月13日,我司对前述违法盗用我司名义及电子印章的行为保留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3、相关责任人应赔偿由此给我司、销售或授权委托其他公司生产、合法、

深圳中浩声明全文如下:
近日,深圳中浩曾出具确认函表示,目前我司已对前任法定代表人申领的电子印章予以作废处理。成为合资公司中方股东。别有用心之人打着我司旗号声明放弃我司依合同享有的合法权利,深圳中浩由时任法定代表人李若明,最后投入到合资公司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1996年1月4日、同时也损害我司全体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利益,对此我司严正声明如下:
1、